四川省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川电职鉴字(2009)06号
关于在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
技能训练指导教师中开展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的通知
有关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促进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
为社会培养更多合格的技能人才,确定在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技能训练指导教师中开展电
子行业特有工种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考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评职业资格名称
计算机装调员、无线电调试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网络设备调试员。
二、考评对象
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以上职业专兼职职业技能训练指导教师。
三、考评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技师职业资格考评:
1)取得以上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技能训练指导教学2年以上;
2)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技能训练指导教学3年以上;
3)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技能训练指导教学2年以上。
2、报名时间: 2009年5月20日~30日。
3、报名须知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形成“四川省电子行业职业技能训练指导教师技师职业资格考评报名
表”(见附件1);
3)单位将“报名表”送四川省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单位组织
填写“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表”(可由“www.scekf.com”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4)填表人交两吋彩色照片3张,专业论文(论文字数不低于3000字,格式见附件2)1份,业绩考评表
(见附件3)1份,并按规定标准交报名资料费30元/人、培训考核鉴定费800元/人。领取申报职业(技师)
培训考核大纲。
(二)培训、考核鉴定
1、培训分单位培训或个人自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训两个阶段进行,其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统一
培训时间不低于50学时;
2、考核鉴定由单位和省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省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
组织应知、应会和“四新知识”的考试,单位负责“解决本工种专业能力”、“技术工作总结(论文)”的
考核。
“解决本工种专业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在教材教法和指导学生技能训练方面的能力和业绩;
“技术工作总结(论文)”主要考核教师的综合素质。
(三)综合评审
1、由“四川省电子信息行业高技能人才考核专家委员会”对参加考核鉴定的教师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核
教师的工作业绩及考评程序是否规范等,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表决结果。
2、对表决通过的人员,办理相应职业技师资格证书。
(四)时间安排
1、报名
2009年5月20日~30日
2、资格审查
6月1日~5日
3、培训、考核鉴定
8月1日~19日,其中,鉴定时间:
19日上午: 8:30~10:30《应知》 11:00~12:00《四新知识》
下午: 2:00~5:30《应会》
4、资料上报(7月10日前报省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个人申请表1份、照片3张、论文1份、业绩考评表1份;
2)报名费、培训鉴定费830元。
要求:单位应完成“解决本工种专业能力”、“技术工作总结(论文)”的考核,在申报人申请表相应栏目
签署考核意见及考评等级。
5、综合评审、证书办理
8月21日~9月15日。
特此通知!
附件1:省电子行业职业技能训练指导教师技师职业资格考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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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专业论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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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业绩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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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
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四川省信息产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