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将真空电子器件化学零件制造工等职业列入电子行业特有工种的复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厅(局)及有关企业集团公司: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二OO一年三月五日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复函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准的"电子行业特有工种"的范围内,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好电子行业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我部电子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由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请与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电话:(010)68289376 13801184585 联系人:周明